2010年11月9日 星期二

【規則】羽球競賽規程

2011全國大專院校設計科系盃羽球競賽規程

壹、比賽地點:銘傳大學體育一館,一樓羽球場
貳、比賽規則:採用現行國際羽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定。
參、競賽方式:
一、報名人數:
(一)團體賽:
1.      每隊限報15人,每場比賽僅可檢錄8人。
2.      單項比賽不可跨隊,每系不限報名隊數。
(二)個人賽不限
二、比賽規定:
    1.新制21分,預賽為一局決勝制,複、決賽為三戰兩勝制(先得兩局為勝) ,且任何一方只要將球打“死”在對方的有效位置,或者因為對方出現違例或失誤,均可得分。
     2.每局雙方打到20平後,一方領先2分即算該局獲勝;若雙方打成29平後,一方先得30分,即算該局取勝。
三、團體賽採三點二勝制(順序均為男單、女單、混雙),勝一場得二分,敗一場得一分,棄權以零計算
四、賽制: 團體、個人賽皆為預賽─採循環積分制,複賽、決賽─單淘汰制
肆、特殊規定:
    一、團體賽採三點二勝制(順序均為男單、女單、混雙),各參賽球員不可兼,也不可擅自變更出賽順序。女可打男點,男不可打女點;各點 不得輪空。
    二、比賽規則為落地得分制(21)、預賽為一局決勝制,若一方先得11分,雙方換場。複、決賽為三戰兩勝制(先得兩局為勝),若兩邊各贏一局,第三戰若一方先得11分,雙方選手換場。
    三、團隊服裝必須一致,比賽當天選手須自備球拍,並使用大會所提供之羽球。
    四、比賽進行中干擾比賽或辱罵,經勸阻不聽者,球隊隊職員得由裁判依規則規定處理;其餘人士得由承辦單位處理。
    五、兩隊出賽時,雙方選手必需全體列隊,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,開始進行比賽。比賽結束前,若出賽選手有人、證不符之情況,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。
    六、循環賽計分法:
        ()每場比賽勝方得2分,敗方得1分,棄權以零分計算。
        ()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隊,其已賽成績不予計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 算,往後之出賽權亦予取消。
        ()以總績分多寡決定循環賽排名。
        ()積分相同時其判定勝負之優先順序如下:
           1. 2隊積分相等時,以該2隊比賽之勝隊獲勝。
          2.如遇3隊或3隊以上積分相同時,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  序判定:
a.(勝點和)÷(負點和)之商大者獲勝。
b.(總勝局數)÷(總負局數)之商大者獲勝。
c.(總勝分)÷(總負分)之商大者獲勝。
d.若還是相同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。
        3.預賽同一組進入決賽時,預賽成績保留列為決賽成績,不再另做比賽。
    七、各隊請於該場比賽前三十分鐘前至紀錄台填寫球員名單,並且攜帶學生證以便查證,未帶學生證者不得出場比賽。
    八、視裁判決定當天是否須各隊派一名代表擔任線審。
伍、申訴:
一、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(含運動員資格問題),必須在發生半小時內以書面提出(申請書在各紀錄台皆可領取),經領隊或教練簽章向大會提出。
二、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,各隊不得異議
陸、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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